小议“子不语怪力乱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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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沐.小议“子不语怪力乱神”[J].贵州社会科学,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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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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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语·述而》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这是孔子的言行准则,也是他的文学观念;他不仅告诫他的学生应该这样做,也影响到整个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什么是怪、力、乱、神?前人解释为:一是虚诞不经的怪事;一是恃强欺弱的大力;一是以下犯上的悖乱;一是不见不闻的的鬼神;并推崇其“维世之意深矣”。对孔子的这种观念,儒家学派是恪守不移的。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成为尊圣宗经的道统文学的遵循法则。刘勰一面强调“文能宗经”方能成“经国大业”,一面又主张“变文之数无方”,表现出宗经思想与文艺创作之间的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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