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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云.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思考[J].云南社会科学,2000(Z1).
作者姓名:张云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云南·昆明650092
摘    要:监护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的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津制度。这项制度的设立实质上是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缺格的补充 ,从而为其实现民事权利提供了合法途径。目前 ,我国有关监护的立法主要见于民法通则之中 ,但囿于通则体例自身及通则制定时社会生活条件与认识水平的局限 ,通则对于监护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 ,同时又带有计划经济的浓厚色彩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面对许多新现象的产生和与国际法律制度接轨的趋势 ,必须对监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一、现行民法对监护制度规定的不足我国的监护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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