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性侵,公益组织可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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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鹏.防治性侵,公益组织可发挥作用[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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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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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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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5月8日海南万亍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在这些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多次、多人、多年"这样的恐怖字眼。本应受到人们尊重的老师竟然变成了禽兽,校园也从孩子们的天堂变成了地狱。校园性侵案的频频发生,让人们不免疑惑:为什么性侵案件屡次发生却没有及时被发现。答案也许有很多,包括老师选拔制度的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家庭教育的不到位等等。但在笔者看来,社会公益组织的缺位也是导致事件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在我国,专业的社会组织在保护儿童免受校园性侵方面上的力量还比较薄弱,防治性侵的社会体系还不完善。在一个由学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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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组织 防治 发挥作用 社会组织 司法体系 权益保护 案件 小学校长 犯罪分子 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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