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赡养孤寡老人获赠的房屋无需纳个税
摘    要:编辑同志:张林的邻居黄大妈是一位孤寡老人。2001年2月,张林见其无依无靠,便主动担当起对她进行赡养的责任。2009年8月,黄老妈主动立下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说为表达对张林的谢意,在她死后,其房屋归张林。今年4月中,80岁高龄的黄老妈因医治无效而病故。请问:张林获得其房屋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关 键 词:孤寡老人  房屋  赡养  个税  2001年  2009年  个人所得税  张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