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史辨误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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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允亮.南北朝史辨误三则[J].学术研究,2012(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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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允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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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文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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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宋书·顺帝纪》载:"十一月壬子,立故武昌太守刘琨息颁为南丰县王。癸亥,临澧矦刘晃谋反,晃及党与皆伏诛。甲子,改封南阳王翙为随郡王,改随阳郡。"(《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第198页)按:《宋书·宗室传》载:"义庆弟义融,永初元年,封桂阳县侯,食邑千户。凡王子为侯者,食邑皆千户。义融历侍中,左卫将军,太子中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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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书局 宋书 临澧 桂阳县 北魏 宗室 食邑 南齐书 南北朝 谋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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