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税收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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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静.中西方税收法律文化比较研究[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6(1):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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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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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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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历史和文化基础的差异,我国在治税思想、纳税意识、权利义务观念、政府与纳税人关系的理念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异,在分析这些差异的形成及深层根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将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作为我国税收立法的首要原则,优化我国的宏观治税环境;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使纳税人的税收观念趋于理性化;明确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并强调政府对基本税权的保障;加强政府与纳税人的合作,净化税收征纳关系,使我国的税收法制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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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法律 法律文化 治税思想 纳税意识 |
文章编号: | 1002-3194(2003)01-0043-06 |
修稿时间: | 2002年7月2日 |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Revenue and Law Civilization of China and the W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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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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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revenue law law civilization management of revenue awareness of taxpay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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