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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事之忠实义务
引用本文:孙宏涛.论董事之忠实义务[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2).
作者姓名:孙宏涛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1620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上海市教委2011年度科研创新项目
摘    要: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 键 词:董事  忠实义务  注意义务  赔偿责任  公司法  信托责任

On the Duty of Loyalty of Directors
SUN Hong-tao.On the Duty of Loyalty of Directors[J].Journal of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3,14(2).
Authors:SUN Hong-tao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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