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在劳动争议仲裁寨件处理过程中避免与监察重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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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磊.浅谈如何在劳动争议仲裁寨件处理过程中避免与监察重复处理[J].决策与信息,2011(9):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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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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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闵行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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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正在迅速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作为最常见的两种维权渠道,两者在案件受理范围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交叉,但根据一事不二处的原则,两者又只能择其一,不能重复受理,实践中,此类情况时有发生,本文试图对如何避免此类情况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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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仲裁 过去监察 重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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