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 |
| |
引用本文: | 初向俊.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措施[J].决策与信息,2011(8):77-77. |
| |
作者姓名: | 初向俊 |
| |
作者单位: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政研室 |
| |
摘 要: | 自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社区矫正”一词写入我国刑法。实践中,社区矫正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的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正在全国各省市积极推开试点工作,笔者试从检察机关角度谈一下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措施。
|
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社区矫正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