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应从严惩处——以《若干意见》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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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宇.职务犯罪应从严惩处——以《若干意见》为视角[J].决策与信息,2011(7):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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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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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2010级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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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把严惩职务犯罪作为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是一项具有合理性和策略性的惩治政策,对减少和预防刑事犯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年发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结合《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探讨宽严相济形事政策在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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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 宽严相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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