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文化生产者的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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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友权,刘泽民.论精神文化生产者的职业道德[J].湖南社会科学,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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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友权 刘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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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说的精神文化生产,指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巩固发展相适应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大众文化娱乐等各项文化事业中的精神文化创造和文化产品生产。精神文化生产者的职业道德.就是与精神文化创造这个特定的职业、岗位的社会地位、功能、权力和义务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规范精神文化生产者的职业行为.对于净化文化市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为社会创造清新的精神空间;对于我们以更为健康的精神文化促进整个社会道德进步和精神文化振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时代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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