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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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新林,卫立浩. 论我国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保障[J].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 2003, 24(2): 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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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新林 卫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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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藏民族学院管理科学系 陕西咸阳712082(朱新林),西藏民族学院管理科学系 陕西咸阳712082(卫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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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是对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进行系统科学管理的制度就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它由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制度组成。公务员的权利保障就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务员依法享有较为明确、广泛、真实的权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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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公务员 制度 权利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3-8388(2003)02-0084-04 |
修稿时间: | 2002-12-04 |
On the Guarantee of the Basic Right and Obligation of the Civil Servants in Our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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