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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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晨光.重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设想[J].高等函授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10):20-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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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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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河南郑州45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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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三农发展迫切需要有效的合作金融服务,但是按合作制建立的我国农村信用社实质上早已背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正朝向商业性的现代化社区银行演进。认真分析和反思我国合作金融发展实践,借鉴世界合作金融成功经验,我国的合作金融应该创新思路,走存量改革、增量发展的新路,并遵循国际惯例坚持立法先行、依法改革的战略,尽快制定《合作金融法》,在新的制度规范引导下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更好地服务三农,推动中国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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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合作金融 重构 立法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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