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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审计监督
作者姓名:肖新莲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审计局,江西,萍乡,337000
摘    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强化会计监督,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远未解决.为此,应将财务真实性审计贯穿于始终,审计重点在四个方面(1)分析内控制度,寻找薄弱环节,挖掘深层次问题;(2)着力审查与工会、协会、学会和所辖二、三级机构及关联单位的往来帐款;(3)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4)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入帐.在审计方法上,更应注重外围调查延伸审计,追踪审计和实物清查,现金盘点等.其违规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由被审计者负责;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性由会计中心负责;财务支出的合规、合法性及票据的真伪性由被审者和会计中心共同负责.

关 键 词:会计集中核算  审计重点  审计方法  责任划分原则
文章编号:1008-939X(2003)03-0062-01
修稿时间: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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