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理论及其研究进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为基准 |
| |
引用本文: | 吕世伦,任岳鹏.市民社会理论及其研究进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为基准[J].求是学刊,2011,38(5). |
| |
作者姓名: | 吕世伦 任岳鹏 |
| |
作者单位: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2.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天津,300222 |
| |
摘 要: | 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经历了指向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的演变过程。中国当前是在经济意义上使用市民社会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要建构成19世纪那种真正的市民社会。当代资本主义和中国社会现实均昭示着克服此种市民社会弊病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可以也必然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存在市民社会领域;市民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是手段与目的、局部与整体、附属与主导关系。
|
关 键 词: | 市民社会 社会主义 公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