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关于修改"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两句话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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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振宇.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关于修改"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两句话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26(1):13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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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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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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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05BZZ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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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根据这一精神,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工作作风的转变都有较大的起色,我国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新闻事业改革也有了许多大的变化和进步。18年过去了,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国家宪法精神,本文论述了知情权和决定权,提出了对上述两句话的修改重大情况向人民报告,重大问题由人民决定。并提出实施这两句话精神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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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情权 决定权 向人民报告 由人民决定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6)01-0131-08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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