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摘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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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杰(南开大学)这样认为:①投资主体多元化,把国有企业改造为规范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②通过企业兼并收购方式组织起新的生产组织,释放生产力,从而转移不良债务.③通过批租、联建、置换、转让、出售等手段和途径,盘活存量,实现减债.④帐目分立托管.⑤以银行为操作主体的债权转股权.⑥以信托投资公司为操作主体的债权转股权.⑦在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债权和股权的自动转换,实现企业所有权的转移.⑧政府以“贷改投”和“所得税返还”两种方法扶植企业.⑨财政冲销企业政策性呆账.⑩对于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已经丧失生存和发展能力的企业,应使其破产,依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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