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朝前期对黑龙江各民族的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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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喜峰.试论清朝前期对黑龙江各民族的行政管理[J].学习与探索,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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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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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启动基金资助项目,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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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地区历来是个多民族的地区,清朝统一全国后,一改过去历代王朝对这一地区各民族以羁縻为主的松散管理方式,先后设立宁古塔将军、黑龙江将军分别统辖黑龙江东西部地区,并在乾隆末年以前先后建立宁古塔、黑龙江、墨尔根、齐齐哈尔等城,设立副都统,将当地各族编入八旗,分城驻防,实行驻防八旗制.同时,根据当地各民族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在布特哈地区实行布特哈八旗制,对蒙古族实行盟旗制,对黑龙江东部地区的赫哲等族实行边民姓长制,通过一系列的行政管理措施和相应的民族政策,将黑龙江民族完全置于自己的直接统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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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朝政府 黑龙江各民族 行政管理 八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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