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近在世纪中国网上读到一篇文章,标题为《文化比法律更有尊严》①(简称《更》文)。文章声称,要改变“我们的文化传统之贫血”,“首先需要的是将国家和市场的意志驱逐出生活世界,将春节的主宰权还给文化,还给传统,还给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该文立论甚高,或大有深意,常人不便置喙。但作者专门拿“禁放”说事,认为“比春节晚会更荒谬的,是那个禁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规”,却很难使人苟同。《更》文质问道:燃放烟花爆竹是“有着上千年的民俗文化传统的事儿,禁它干什么?”为证明“禁放”的“荒谬”,他还“借助”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和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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