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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任意拍卖制度
引用本文:叶知年.试论我国任意拍卖制度[J].福州大学学报,1999(2).
作者姓名:叶知年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人文社科系
摘    要:拍卖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本文就任意拍卖法律关系,委托拍卖合同和任意拍卖合同的成立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再拍卖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拍卖法》中规定的任意拍卖制度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任意拍卖  竞买  拍定  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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