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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制度研究——从“不方便法院原则”看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作者单位:;1.西安政治学院
摘    要:国际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国家的多样性,导致了当民商事案件产生冲突时,可能存在多个国家的法院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尽管如此,并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的管辖,都能够对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冲突产生最好的效果。虽然有些国家法院确实具有管辖权,但却不能有效地解决冲突,导致当事人的不便以及资源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不方便法院原则"就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法。

关 键 词:不方便法院原则  国际民商事  案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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