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法律思想及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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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建华.董仲舒法律思想及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价值[J].山东社会科学,2023(1):173-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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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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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州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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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仲舒的法律思想是对此前各种法律思想的总结和升华,其以春秋公羊说为根基,以“天人合一”的神权法、“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大一统”的时代需求为核心思想,提出了“德主刑辅”“重其志”“首邪不待成”“爱惜民利”“调均”“无讼”“春秋决狱”等主张。董仲舒的法律思想对我国社会治理和司法审判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社会层面借鉴董仲舒的“德治”思想,加强道德建设,促进“以德治国”;借鉴其“调均”和仁而爱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鉴其“大一统”观念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借鉴其“天人合一”观培育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在立法司法层面可从注重判例指导作用、无讼慎刑、减少社会对抗、强化犯罪预防等方面吸收其合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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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仲舒 法律 思想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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