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的二元规制模式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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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宁,宋立宵.操纵证券市场的二元规制模式之构建[J].山东社会科学,2023(9):128-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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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宁 宋立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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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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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金融刑法规制理念的重塑研究”(项目编号:18BFX09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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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行刑界限模糊以及对保护法益的误读,目前实践中存在操纵证券市场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严重失衡的问题。保持行刑规制的动态平衡,应呈现出犯罪圈扩张与紧缩相伴而生、因时而动的双向性变化。构建操纵证券市场二元规制模式的路径选择,一是要确立操纵证券市场罪“双重兜底条款”的适用规则,即严格遵循同质性解释规则,为其保留一定的适用空间;二是以法益性质为原点构建行刑二元规制体系,即通过证监会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行政违法性确认和司法机关对“情节严重”的全方位考量实现对抽象集体法益的双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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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操纵证券市场 行政规制 刑事规制 行刑界分 法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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