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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偿还已过时效之债能否反悔
作者姓名:
王同翠
作者单位:
《山东法制报》
摘 要:
离婚一年内,无过错方可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婚姻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关 键 词:
损害赔偿责任
权利
当事人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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