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件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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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业础.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件工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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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业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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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在一九七五年的一次讲话中胡说:“搞计件工资……这不是关心群众生活,这是对工人阶级的莫大侮辱。”他还诬蔑社会主义的工资制度,说什么:“从内容上看,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主义也有”,这就不难看出他公然歪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件工资的性质,混淆两种经济范畴的根本区别。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109页)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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