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系统、超脱和灵活的环境监管体制——以《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为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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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晓青.建立系统、超脱和灵活的环境监管体制——以《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为契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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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晓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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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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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影响农村环境正义实现之因素研究》(项目批准号:52902-0900206117)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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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环境监管体制存在"着眼相对片面、发力较为拘束、运转过于呆板"等问题。因此,应当以《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为契机,建立"着眼系统、强调综合决策,力求超脱、落实环境职责,讲究灵活、追求监管效果"的环境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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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监管体制 环境保护法 环境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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