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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国家权力与乡约的调适和融通——以黄佐《泰泉乡礼》为中心
作者单位:;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明政权建立后,国家的提倡和支持不仅为乡约的推广和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而且也使乡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嘉靖年间,广东士人黄佐所作的《泰泉乡礼》将乡约与国家权力做了适当的调适和融通之后,建构起了一个以乡约为中心,包括乡校、社仓、乡社和保甲在内的立体型乡治体系,从而将基层社会中的政事、教事、养事、祀事和戎事等生活事务串联起来,逐步实现了乡约在其性质、功能、组织以及制度等方面的时代性转变。黄佐乡约理念的践行为明代和后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探索做了积极的贡献。

关 键 词:明代  乡约  国家权力  黄佐  《泰泉乡礼》  乡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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