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的待遇享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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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省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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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所享受的供养亲属待遇,因《工伤保险条例》法条规定在语词上的表述欠严谨以及该条例在立法时对相近法域法律内容的关注不够,引发实务中产生不同的理解和操作难度,甚至发生法律真空和漏洞。本文从条例法条解释、工伤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等处着手,试图找出问题所在,以促进修正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或给予有权解释,统一社会思想认识和行为标准,强化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民利民作用,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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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至四级 工伤 死亡 供养亲属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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