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工作过程中玩笑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单位:;1.浙江省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正>案情简介周某是浙江海宁某橡塑有限公司职工,从事炼胶工作,公司实行晚班制(当日21时许至次日9时许)。2015年6月23日,周某与工友左某(组长)、余某等4人一起上班,余某的岗位为前道加硫磺工序,其他人岗位为后道炼胶工序。晨7时许,后道工序完毕后在等待前道工序余某加料间隙,周某、左某等人出于嘻戏取乐目的,趁余不备摸下余的头,后周某走近余某身旁时,余也趁周不备抱住周晃动,由于事发突然双方失控跌倒,致周某受伤,经海宁富春骨伤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