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的新民本目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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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绍伏,赵永华,鲍刚.试论邓小平的新民本目的论[J].学术交流,2004,1(8):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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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绍伏 赵永华 鲍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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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空军第一飞行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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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科学地回答了"为什么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民本目的论的思想和主张,即: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依据来解释社会主义的方向和最终目的的思想和主张,是追求社会主义事业过程的完全性、追求社会主义建设目的的完整性、完美性的特性或行为,是关于为什么人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学说。邓小平新民本目的论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邓小平新民本目的论的逻辑起点;以人民为最高的价值主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评价标准,是邓小平的新民本目的论的价值核心;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是邓小平新民本目的论合乎逻辑的历史继承和创新发展。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的突破与创新,澄清了在社会主义发展目的上的种种错误认识和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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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 以民为本 新民本 目的论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4)08-0013-06 |
修稿时间: | 2004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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