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财税体制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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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林森.关于完善我国财税体制的建议[J].管理现代化,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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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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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政协 江西南昌330000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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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我国的财税体制在过去几十年里,可以说是几度风雨、几经变迁。现行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是1994年在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紧锣密鼓中应运而生的。这相对于1980-1993年14年间实行的“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所谓分税制,简单地说,就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一种财政体制。我国目前是把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块。其中关税、消费税等为中央税,这些税种税基大、税源广,能够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调节宏观经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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