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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引用本文:崔春玲.我国实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大庆社会科学,2001(6):41-42.
作者姓名:崔春玲
作者单位:广东发展银行大庆支行副行长
摘    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开市场业务与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政策一起,被誉为中央银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三大法宝"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用于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一般性货币政策,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中央银行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存款准备金工具作用比较剧烈,不宜经常采用;再贴现工具比较被动,只有商业银行要求贴现时才可发生作用;相比之下只有公开市场业务不但具有灵活有效、可操作性强、政策时滞短等优点,而且被认为是最普遍、最灵敏、最直接的货币政策工具.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际操作都显示出极优的政策效果,尤其在美国它已是美联储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根据.从我国实际来看,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策债券及外汇.这标志着公开市场业务已在法律上被确认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一个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关 键 词:公开市场业务  中国  制约因素  中央银行  金融宏观调控  金融体制  国债市场  利率制度  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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