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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掩盖下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认定
作者姓名:李益明  严承优  裴红霞
作者单位:1.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 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 2006年底,姜某出于融资需要,向淳安县某信用社信贷员胡某提出贷款100万元的请求.并许诺给予贷款额10%的好处费,这一数额超出了胡某本人的贷款审批限额(限3万元),于是胡某就与该信用社主任徐某商量,徐某建议胡某找两个公务员作为贷款人,便可贷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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