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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引用本文:陈启汉.清代广东农业的恢复和发展[J].广东社会科学,1987(1).
作者姓名:陈启汉
摘    要:<正> 广东是南明抗清势力的活动地盘,顺治三年(1646)、六年(1649)清军两度入粤,两军反复争夺,骚扰侵害遍及全境,尤以清军烧杀屠城的暴行,破坏特甚。及南明残余势力被次第消灭,又有康熙元年(1662)、三年(1664)广东沿海二十八个州县“迁界”之祸,“尽夷其地,空其人”,前后两次数百万迁界难民流离失所,抛荒田地531万多亩,遭受了广东有史以来一场浩劫。康熙十五、十六年(1676、1677)尚藩叛乱,广东仍处于兵戈扰攘之中。经过清初三十余年一连串的破坏,地方残破,城乡凋敝,人民死亡流散,田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摧残。直至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和统一台湾之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安定社会秩序,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广东实行复界,还采取了一些有利于恢复社会经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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