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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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守良.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探析[J].南方论刊,2005(6):63-6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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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守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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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茂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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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法制史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新时代,法学教育需将知识教育、能力教育、身心素质和道德品行素质集于一身的综合素质教育。因此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什么”的问题,而且通过学习,可使学生加深对当代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理解,也可使学生认清中国法制发展的大势,还可总结借鉴中国法制的历史经验,来为现实的中国法制提供借鉴作用。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界对法学教学方法研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这些教学方法的研究主要针对各部门法学,而对于诸如中国法制史这类法学专业基础课的教学方法的研究则停滞不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教学双方对这些专业基础课的重视不够,重应用、轻理论的现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法制史比较难学,它历史悠长,内容广博,资料繁多,且文字非常艰涩。这都给教学带来了不小的难度。这就需要教师除沿袭传统教学方法外,还应进一步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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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法制史教学 教学方法 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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