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部长谈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之七)
引用本文:李晓晖.部长谈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之七)[J].中国民族,1988(3).
作者姓名:李晓晖
摘    要:随着少数民族的振兴和进步,民族教育问题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因此,我们在采访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时,提出的问题也是一个接着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自主地发展教育,设置举办各级各类学校。但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文件规定:高等院校设置由国家教委审批。这种‘撞车’现象应如何解释?’柳斌同志十分坦率地说:“1987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高等院校设置条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