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7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八方面优待 |
| |
引用本文: | 黄裕中,郭崇来.赣州7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八方面优待[J].老年人,2000(1). |
| |
作者姓名: | 黄裕中 郭崇来 |
| |
摘 要: | 江西赣州市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70岁以上的50万老年人颁发《高龄老人优待证》,实行八个方面的优待,即优先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进入公园、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购门票;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免费乘坐市内大公共汽车;白天到市、县、区、乡镇属文化娱乐场所看戏、看电影、看录像票价减半;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法律援助;享受社会性的服务单位、行业窗口的优先、优惠服务;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50元优待金,春节、老人节走访慰问。赣州7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八方面优待@黄裕中@郭崇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