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我的儿子和儿媳1992年结婚后分出另过,他们生有一女孩。1998年春儿子不幸死于车祸,儿媳新近准备改嫁,提出把家产全部带走。请问,她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福田福田同志:您的儿媳丧偶改嫁想把家产全部带走,这是违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您的儿媳、您的小孙女、您和老伴,都是您的儿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同等权利继承您的儿子遗留下的财产。应该把他们的家产分为两半,一半归您的儿媳所有;另一半为您的儿子遗下的财产,所称遗产的这一部分应由您儿媳、小孙女和您老两口共同分割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