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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
摘    要:北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必须拍卖北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单件原值10万元、批量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必须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置,包括建筑物、机动车和办公用品,但无偿调拨、捐赠的资产和涉及国家机密的资产可以不进行交易。(《中国青年报》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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