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事物转化地位刍议
引用本文:石国强.事物转化地位刍议[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5).
作者姓名:石国强
摘    要:多年来我国流行这样一句哲学语言:革命者的任务就是宣传事物的辩证法,促进事物的转化。不少人把“促转化”看成是一切工作的目标所在,似乎保持事物原来的质态就是保守、落后的表现,实现转化才是革命、进步的表观,不加分析地对事物的转化一律肯定,对保持事物原质态的一律贬斥。这恰恰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没有达到“宣扬事物辩证法”的目的。 诚然,马克思主义者是十分重视转化的。转化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质变,是飞跃,是由旧质转变为新质的决定环节。旧质在一定条件下会限制量的活动范围,只有通过质变,打破旧质对量的活动范围的限制,使矛盾得到解决,才能实现事物由旧质到新质的转化,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所以,否认旧质向新质的转化。就是否认质变,否认飞跃,就必然要从根本上否认发展,否认辩证法。旧的生产关系阻碍了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必须改变旧的生产关系的质,来一个转化,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尤其是在革命转变时期,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往往特别强调质变,这是历史的必然,是完全正确的。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在很多场合强凋转化的重要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讲辩证法离不开讲事物的转化。迄今以来的人类历史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