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中的职能作用 |
| |
作者姓名: | 韦乃煌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南宁,530013 |
| |
摘 要: | 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最起码要分别经过中国-东盟高官会议、中国-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和中国-东盟外长会议讨论通过,才能形成共同决议或者联合声明.在此国家层面的合作尚未启动的情况下,广西各级政府应利用自身地沿等优势,抢占先机.文章提出了积极开展与泛北部湾国家的省、市级的务实性合作,在东盟打下群众基础、社会基础,激发相互间经济合作的欲望,通过省、市之间的合作关系向各国中央政府递进,最终实现国家层面的合作的观点.
|
关 键 词: | 泛北部湾合作 地方政府职能 发挥 地方政府 北部湾 区域 合作关系 中央政府 欲望 经济合作 激发 社会 群众 务实性 市级 优势 利用 广西 情况 启动 国家 联合声明 决议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8)01-0104-04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