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性比例失调要切实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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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皖松
,成风皋
,李中菁
,张飞飞.婴儿性比例失调要切实纠正[J].社会,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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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皖松 成风皋 李中菁 张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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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在某些地区出现了婴儿性比例失调现象。关于婴儿出生性比例的标准,国际上通常是定为105或106,用构成比表示,即男婴占51.8%,女婴占48.2%。我国1953年、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当时婴儿出生性比例是在104.9和105之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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