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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要求企业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办法
摘    要:<正> 最近,劳动部发出《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纠正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错误做法,要求如下: 一、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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