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参与权: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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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英.预算参与权: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J].兰州学刊,2011(1):21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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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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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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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算是政府最重要的决策过程之一,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行政活动,处于行政活动的核心地位。基于预算过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传统观念通常将预算认为是国家或政府单方面的权力行为。而随着“公共财政”理论的出现,抛却专业技术的外衣,预算在本质上乃是政治过程的一个核心,处在政治过程的中心,处理的是一系列的利益关系。因此预算参与权也就应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方式。其最终实现需要具备法律、技术和程序三个方面的共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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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算 公共财政 预算参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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