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内涵辨析 |
| |
作者姓名: | 田钒平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610065;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610041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族自治地方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若干重大法律问题研究” |
| |
摘 要: | 在各民族自治地方仍是民族杂居区的背景下,将《宪法》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解释为"居于主体地位的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理论主张,不利于民族平等和公民权利平等的维护。以民主集中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依托,完善民族共治的协商民主机制,是妥善处理自治地方内部的民族关系,有效解决各民族内部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问题的关键。
|
关 键 词: | 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杂居 民族共治 协商民主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