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选》选文的下限问题——“天监十二年”说与“只取决于诗文的作年”说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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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力之.关于《文选》选文的下限问题——“天监十二年”说与“只取决于诗文的作年”说异议[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27(2):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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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力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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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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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窦常之“以何逊在世,不录其文”云云虽有违事实,然其“所录皆前人作”说则符合实际。昭明太子于梁代作家的作品不收其最敬重、且文名更大的刘孝绰与王筠的,而收丘迟、虞羲、徐悱、陆任等人的。其唯一原因,就是前者在世而后者已故。《文选》以天监十二年或天监末的作品为断限与下限取决于诗文的作年而“与作者存世与否无涉”两说,均难以成立。《文选》选文确不存生者,其下限为陆任去世的普通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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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选》 选文时限 天监十二年 |
文章编号: | 1006-6152(2008)02-0047-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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