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给用人单位一个宽泛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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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龙.试用期:给用人单位一个宽泛的规则[J].中国劳动,2005(12):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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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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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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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功能,主要是用来供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订立并开始履行的情况下,互相对对方进行考查,在发现对方的状况不符合自己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将可能使自己处于不利时,及时、方便地解除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关系。鉴于我国《劳动法》在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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