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认识与合乎理性的错误——刑事司法裁判概率性错误的成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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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爱蓓.有限认识与合乎理性的错误——刑事司法裁判概率性错误的成因分析[J].江海学刊,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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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爱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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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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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司法实践中,由法官认定的司法裁判事实属于社会认知背景下的事实,经验认知的成分始终无法回避,而经验认知是有限认识,没有办法保证判断当时的认知绝对不会出错.因此,法官裁判认定的事实在实体上始终有产生概率性错误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因为案件叙事建构的偏离、证据体系的缺陷以及逻辑推演的盖然性,而与司法过程相伴而生.明确法官形成裁判事实的过程和裁判事实存在概率性错误的合理性,即错案客观上无法绝对避免,对于有效控制刑事错案、树立科学的错案预防理念实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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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裁判事实 有限认识 概率性错误 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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