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有权抛弃规则在我国《民法典》中的缺失与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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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尤明青,谢孟祥.论所有权抛弃规则在我国《民法典》中的缺失与补全[J].中州学刊,2022(2):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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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明青 谢孟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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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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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项目“环保产业促进法律制度研究——以湖北省涉水环保产业培育为中心的考察”(B2013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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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权抛弃规则在支持物尽其用、阻断法律风险、便于物的清运回收处置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也为很多法律规则的适用提供制度基础。我国《民法典》中所有权抛弃规则缺失,会影响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影响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以及相关公法责任的适用。对此,有必要基于现实需求,遵循我国《民法典》中的公示公信原则、绿色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以填补漏洞的方式续造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所有权抛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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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抛弃规则 《民法典》 制度续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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