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选择的价值定位——以"驴友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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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而辉.法律方法选择的价值定位——以"驴友案"为例[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0):1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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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而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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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江苏响水2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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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中以“驴友案”为例引出法律方法与价值定位问题,从法律方法论的概念、要素和功能出发,探讨司法应如何确定选择法律方法时的价值定位以及其局限,并对法律方法选择价值定位的利弊进行了初步探究。通过对法律方法与价值定位的探讨与检视,表明法律决不只是纯粹的逻辑和技术问题,而要考虑社会结构、价值规范以及公共政策等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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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方法 司法三段论 价值定位 能动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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